组织机构
一、组织机构
1、领导机构
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41名同志组成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《协会章程》规定的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。
2、常设机构
协会设立综合部、业务部、财务部3个常设机构,常设办事机构,承办协会日常事务。
3、非常设机构
根据协会工作特色和需要,设立专家组。
二、各部门职责
1.综合部职责
(1)协助协会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;
(2)制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相关文件,负责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及其他行政公文;
(3)根据中价协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内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,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及讲座;
(4)责制订本省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;
(5)负责协会开展各种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(6)负责起草协会秘书处的规章制度,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;
(7)负责协会召开会议的组织与会务工作;
(8)负责协会接待和外事工作;
(9)负责协会日常的人事、劳资福利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;
(10)负责协会安全、防火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;
(11)负责办公用品采购、保管及发放工作;
(12)建立工程造价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行业执业行为,依法促进和保障工程造价行的健康发展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(13)负责起草修订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,并实施监督检查。
2.业务部职责
(1)负责全国造价师的注册、延续、变更、换证等日常管理工作;
(2)负责工程造价行业自律检查和投诉处理的日常工作;
(3)负责组织联系“专家组”开展工作;
(4)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;
(5)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与日常管理工作;
(6)负责协会的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
3.财务部职责
(1)日常现金收支、票据、账务、报税等工作;
(2)编制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和各类财务报表;
(3)编制财务的工作总结;
(4)固定资产的账册建立、制卡、监管等管理工作;
(5)会费的收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