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采取PPP模式建设城市管理云的实施意见》政策解读
省住建厅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了《关于采取PPP模式建设城市管理云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现就相关部门及企业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:
一、《实施意见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?
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[2015]37号)、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[2016]6号)要求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,并规定“到2017年年底,所有市、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”的具体工作任务。建设全省统一的“城市管理云”平台,有利于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形势需求,提升城市治理效能,整合城市管理资源,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,建立政府监督指挥、部门协调运作、市民广泛参与,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能、相互配合的城市治理新格局。
二、《实施意见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营造权利对等、机会均等、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。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开、有序推进、绩效考评的原则,大力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、标准化、精细化、信息化水平,有效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,不断增强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三、《实施意见》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有哪些?
工作目标:2017年5月底前,各地制定完成《“城市管理云”PPP项目实施方案》、《物有所值论证》和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》,报向社会统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;2017年8月底前采用PPP模式建设数字化城管的城市要在与PPP项目合作方签订意向性协议;2017年12月底前,各市(地)、县(市)全面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工作。
工作任务:完成建立统一平台、整合现有资源、规范操作程序、推进项目建设等四项主要任务。
四、城市管理云建设标准及内容有哪些?
采取PPP模式建设“城市管理云”,包括数据建设、运行环境建设、应用平台建设等三项建设内容。建设标准要遵循数字城管、“三供两治”、地下管线(管廊)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形数据、单元网格数据、部件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、城市实景影像数据、供水水质数据、供热运行数据、燃气安全数据、生活垃圾数据、污水处理数据及地下管线(管廊)运行数据等。
五、为完成城市管理云建设任务,《实施意见》中制定了哪些保障措施?
(一)落实任务,明确责任。“城市管理云”建设范围广、涉及部门多、工程投入大、技术要求高,是一项系统工程。各地政府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任务,确定牵头单位,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,把组织机构、制度建设和技术保障等落实到位,确保工作顺利推进。
(二)经费统筹,保障投入。加强研究分析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突出系统的科学性、实用性,注重创新,注重实效,降低运行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引入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,政府按期支付购买服务费用,社会资本负责软硬件建设、运营、维护,运营期结束无偿移交给政府。政府支出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,支付给PPP项目公司。
(三)建立机制,跟踪督办。整合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工作要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目标任务,制定督办措施、建立问责机制,按考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。省住建厅将对各市(地)、县(市)“城市管理云”建设推进工作进展以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。